教学指导委员会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学校的委托,开展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和有关单位推荐,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聘。选聘的原则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热心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国际交流及教育合作能力强。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20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教务处。秘书长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下设若干分委员会,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人、秘书1人。分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产生。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针对学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发展目标,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特别是对本科教学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向学校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指导学校本科专业建设规划、招生政策、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和国际教育教学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审议学校本科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学科竞赛、教学评估和国际化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的重大专题;
(四)审议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订专业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
(五)审议学校本科教学评价制度及实施办法,审议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六)审议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教学奖励与教学荣誉;评议推荐省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
(七)审议晋升聘任教师的教学资格,提名推荐在本科教学工作特别突出的优秀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
(八)审核认定重大教学事故,并做出处理建议;
(九)指导各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员会工作;
(十)承担学校委托的其他任务。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学校主管部门领导的非常设专家组织,受学校委托,对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以及服务等工作。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是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教授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分校、院两级。校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一般30人左右,经有关学院推荐,学校选聘后颁发聘书,聘期为2年;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由学院自行聘任,一般每专业2-3人。
本科教学督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1.开展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2.开展各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3.指导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4.参加各类教学评估工作。
5.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并与主管校(院)长沟通。
6.完成学校委托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