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本科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设计项目启动报名的通知2018-11-05

发布时间:2018-11-05来源: 作者:

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务员老师:本科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设计项目已经成功开展四年,先后派出168位本科生赴国外大学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积极推动了我校本科教育国际化进程,为学生搭建起高端海外学习交流平台。为保障项目的持续发展,教务处决定启动2019届本科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设计项目,现就项目申请与资助等相关事宜通知于下:

一、申请条件

1.天津大学四年级(四年学制)和五年级(五年学制)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爱祖国,富有集体荣誉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3.科研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强,实践能力突出,具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参与过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4.学习成绩优异,GPA3.6及以上(以出国成绩单标准计算,最高4.0)。

5.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善于与人沟通。

6.英语水平优异,熟练掌握听、说、读、写四项技能,具有GRE、托福或雅思优异成绩者优先。

7.修读辅修专业的本科生不得因此放弃辅修专业的课程学习与毕业设计(论文)。

二、选拔程序

1.学生请于11月20日前,向学籍所在学院提交《天津大学本科卓越拔尖学生境外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申请表》、学习成绩和语言成绩证明等材料。贫困生如需申请学校补助,需要同时提交贫困生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需要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

2.各学院(学部)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给出推荐意见,并于11月30日前将《本科生境外交流项目院级单位推荐意见表》及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批准。

3.审核推荐工作应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工作做好做实,优先推荐有公心、爱心、责任心、家国情怀和服务意识的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4.须重视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防止推荐过程中产生唯学习成绩论的倾向。

三、派出

1.学生在收到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函后,自行办理签证申请。

2.获得签证的学生填写《天津大学本科生因公出国/赴港澳申请表》《天津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资助申请表》和《天津大学本科生境外学习承诺书》,以及境外学习计划。相关表格需经有关部门审签后于12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不得晚于离境时间),未提前办理审批手续者回校后不予补办。

四、过程管理

1.学生在外期间,学籍不变,仍需缴纳天津大学学费。学生本校注册等手续办理与其他学生相同,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所在专业需要指定一位老师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办法,对学生进行指导与管理。境外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2周。

3.学生完成境外毕业设计(论文)后,应及时返校进行答辩,论文与答辩内容需经过外方指导教师的认可,并在论文封面注明外方指导教师的姓名。各学院(学部)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无法按时回校答辩的学生,各学院(学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延学手续。

4.学生无法按照学习计划预定时间返校,须在原计划回国日期前3周向教务处与国际合作交流处申请行程变更,并附情况说明,获得批准后方可做计划变更。

5.为鼓励学生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计划在学生回国后,通过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不超过5人)。学院推荐名额为当年本学院(学部)完成境外毕业设计(论文)学生总数的20%(不少于1人)。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入围的学生进行评优答辩。

五、资助标准与要求

1.学校资助学生往返机票费用和部分生活补助,学生个人承担住宿费、签证、境外注册费等其他费用。学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额度的2/3进行资助(美国高校按照美国二类地区的标准进行测算)。贫困生可申请增加资助,原则上按照相应生活补助标准的20%增加资助额度。

2.学校对通过评优答辩并被评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5人)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的全额进行资助(美国高校按照美国二类地区的标准进行测算),贫困生不再增加资助。

3.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其他组织资助的学生,不重复资助。

4.所有资助均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回国发放,学生回国后自行办理报账手续,报账事宜按照天津大学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学生提交《天津大学本科生因公出国/赴港澳申请表》后,中转城市停留时间为2天及以上者,离开中转城市及后续航班不受学校资助,非人力或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更改除外。

六、其他

1.已经出国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补交《天津大学本科卓越拔尖学生境外毕业设计(论文)项目申请表》、学习成绩和语言成绩证明等材料。申请学校资助的同学需补交《天津大学本科生出国交流资助申请表》和《天津大学本科生境外学习承诺书》,以及境外学习计划。贫困生如需申请学校贫困补助,需要同时补交贫困生证明材料。

2.已经出国且获得学院资助的学生,其所获学院资助计入学校资助总额内。

3.所有参加本科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毕业设计项目的同学,返校后需要提交个人总结和导师评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杨光

电话:85356049

国际合作与联合培养科

2018年11月